第(2/3)页 林歌将众人聚在一起,把从粕披那得到的消息讲了一遍,众人闻言皆是无比震惊。 虽然须鸣等人早就知道这次主线任务没有奖励和惩罚,处处透着一股诡异,但却从未想过,从他们进入这个世界开始,任务就已经处于“失败”的状态。 须鸣拖着一口气骂道:“妈的,我就说主神不可能这么好心。怎么可能没有惩罚。搞半天,早就挖好陷阱等着我们。咳,咳咳。” 须鸣气得险些一口气没提上来,奶油赶紧关切的替他顺气:“亲爱的,好好休息,少说两句。” 须鸣哀怨的看了奶油一眼:“妹子,你要是知道躲一下,我未必会伤这么重!” 吉尔不解的说:“那……主线任务既然一开始就失败了,岂不是说我们只需要在轮回世界待上168小时,什么都不做,就能直接返回主神空间?” 按照吉尔的理解看似没什么问题,但只有林歌才知道,主神大概率会在你眼看着要回归时,让你体验一下什么叫做绝望。 须鸣捂着胸口坐起身说道:“没这么简单。我之前在一个轮回世界,与几个轮回者联手开场就杀死了任务目标,原以为只需要等到轮回时间结束就能回归。谁知最后几个小时,主神送了我们一份‘刷分’大礼,爆发怪物攻城。最后就只剩我和另一个轮回者活了下来。” 莉附和道:“没错,我们团队之前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,早早的完成了主线,结果最后还是遇上了危险。” 骷髅沉声道:“完成任务即是如此,更何况任务一开始就失败。我甚至怀疑,那巫师会在最后的时间亲自出手对付我们。按那邪神所说,巫师现在相当于拥有了邪神的力量,我们根本不可能活下来。” 顿了顿,骷髅咬牙道:“他妈的,让我们一次次陷入绝望,一次次戏耍我们。还不如直接抹杀我们。” 这时,林歌突然问了个奇怪的问题:“话说回来,诸位都是经历过几次,甚至十几次轮回的资深轮回者。我好奇的问一句,你们……有见过轮回者被抹杀吗?” 林歌此话一出,众人顿时一愣。 须鸣嘀咕道:“你这么一说……我似乎还真没见过被抹杀的轮回者。要嘛是死在了战斗中,要嘛活到最后,也不清楚那些轮回者手中有没有足够的轮回点抵消惩罚。” 骷髅则说道:“以前我们团队在分配任务时,会顾及对内成员的轮回点数量,如果出现会被抹杀的情况,会匀一部分轮回点过去。毕竟,也不能拿人命去实验这抹杀是真是假吧?” 莉点头道:“是啊,毕竟是主神给出的规则,谁会想到去怀疑规则?道长,你该不会觉得事情会向吉尔说的那样发展,只要等到时间结束,我们就能顺利回归吧?” 吉尔则问道:“道长,你为什么突然问这种问题,是和主线有什么关系吗?” 林歌摇头:“不,我只是好奇。先说回正题,我们现在还剩5天的时间。按照粕披的说法,巫师虽然完成了五罪仪式,获得了‘超越了业力轮回’之力,成为不死邪巫。” “但巫师目前还是邪灵,而不是邪神。以我的经验,以及主神的惯用操作。巫师大概率会在最后的时间成为邪神,然后开启三重结界,吞掉粕披,顺便碾死我们。” 骷髅沉声道:“道兄你的意思……是要趁巫师成为邪神之前,主动出击?” 林歌点头:“虽然按照我以往的习惯,会摆好阵地战和敌人交手。但这次不同,邪灵和邪神一字之差,但实力天差地别。最好的办法就是趁对方还没成长起来前,将其扼杀在摇篮中。” 吉尔说:“可是按照那邪神的说法……邪巫的实力远超其他邪灵,即将成为邪神。就算只是邪灵,那也是比凶神、鬼王更厉害的存在,我们想扼杀,也杀不了啊。” 须鸣说道:“那你说错了,理论上来说邪灵和鬼王是一个级别的。道士既然能一拍子拍死鬼王,相信对付一个邪灵应该不难。更何况,他还拉拢了一个邪神。” 老实说,就是将粕披拉到己方阵营,林歌此时内心才会隐隐有种不安。 就主神的尿性而言,当轮回者这边的牌面胜过了对方,那就意味着敌人手中有更厉害的底牌。 林歌皱着眉头陷入思索,但总感觉自己遗漏了重要的线索,却一时又想不起来。 吉尔问道:“道长你还能请神吗?我这里药还有很多,只要能请,药管够。” 林歌:…… 不过目前来看,只有“请神”一条路可以走。 别说以林歌现在的力量对付邪神,就是在多一个他,也很难是邪神的对手。 很多时候,一步之差,却是天与地的距离。 就比如能杀得骷髅等人仰马翻的红衣厉鬼,身为鬼神的增将军一根指头就能碾死他。 林歌现在的实力,打个飞僵还勉强,对付邪神,那就只有请背后的大佬出马。 好在眼下别的不说,起个坛做法请神的时间还好,更何况还有人恢复药管够。 在一众人“期待”的目光下,林歌起坛请神。 这次林歌学聪明了,避免某位大佬又来“下次一定”,他直接将其列位请神首位。 林歌取出请神符,咬破手指将血印按在“敕令”上,以灵点符洒向空中。 “拜请张府天师爷,身骑黑虎下天庭!” “……” “张府天师降临来,神兵火急如律令!” 瞧见林歌施法请神,几个吃瓜群众在楼梯前坐成一排,纷纷羡慕有大佬罩就是好。 嗤—— 林歌洒向空中的符纸一一熄灭,但天空依旧是阴沉沉的一片,没有任何变化。 林歌眉头微蹙,自己好歹与张天师结了善缘,再加上天师爷的爽快,别的不说,真帮不了也会显个字,激励一番,再让自己努努力,自力更生,这才符合天师爷那豪爽的性格。 第(2/3)页